1.事實發生日:103/12/26
2.公司名稱: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投保中心)
之間連帶賠償投資人損害之團體民事訴訟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5金字第18號)
,本公司在考量公司未來之營運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以期能提升營運績效
之情形下,就上述訴訟案與投保中心就本公司部份達成和解協議。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和解損失總金額為新台幣281,500仟元,扣除已提列之賠償損失準備
253,265千元,本公司將於103年第四季增列28,235千元之和解損失。
公告本公司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謢中心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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