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金上更(一)字第1號民事裁判事宜

事實發生日:101/05/30

  1. 公司名稱: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3.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 發生緣由:
    本公司100年金上更(一)字第1號民事訴訟於今日(101/05/30)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判決主文如下:
    一、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下列第二項之訴,及該假執行之聲請,並該訴訟費用部份廢棄。
    二、被上訴人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劉鐵山及蘇名宇等應連帶給付上訴人新台幣參拾壹萬捌仟零玖拾壹元,及自民國93年10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其餘上訴駁回。
    四、廢棄部分第一審及第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之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劉鐵山及蘇名宇連帶負擔,駁回部分第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之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5. 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正式收受法院判決書後,委請律師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此事件現行將不致對本公司財務及營運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6.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原告求償金額為21,370,000 元。